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恺英网络: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日期:2023-07-10 19:31:03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

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

作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恺英网络股份

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基于独立、客观判断的原则,我们

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,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一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

  经核查,我们认为: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

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提名和表决

程序合法有效。经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、工作经历进行全面了

解,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;任职资格不

存在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,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

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,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

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,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

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,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。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

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,独立董事人

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。任职资格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

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

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

  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金锋先生、沈军先生、赵凡先生、骞军法先生为公司第五

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,提名朱亚元先生、傅蔚冈先生、黄法先生、蒋红珍

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,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
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,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

制选举产生。

  二、关于公司为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

  为公司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,有利于保障董事、监事及

高级管理人员权益,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,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,为

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,不存在损害中小股

东利益的情况。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,

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。

  三、关于修订《董事、监事薪酬管理制度》的独立意见

  此次修订《董事、监事薪酬管理制度》有助于更好地调动董事及监事的工作

积极性和创造性,建立与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,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

平,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修订《董事、监事薪酬管理制度》,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

大会审批。

  四、关于修订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》的独立意见

  此次修订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》有助于更好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

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建立与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,保持核心管理团

队的稳定性,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,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修订《高级管理人员薪

酬管理办法》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朱亚元、傅蔚冈、黄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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